海關在玩具展繼續實施快速行動計劃

2006年10月21日

香港海關與香港工商品牌保護陣(「陣」)昨日(十月二十日)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的「第十五屆香港國際玩具及禮品展」暨「第十四屆亞洲贈品及家居用品展」第二次實施「快速行動計劃」(計劃)。

海關助理關長(情報及調查)譚耀強今日(十月二十一日)說:「海關在十月十三至十六日的『香港電子產品展』中首次實施計劃,偵破4宗個案並拘捕4人。在被拘捕的4人中,其中3人已被定罪,各判處監禁2年,緩刑24個月及罰款2,500元至5,000元不等。」

海關人員昨日(十月二十日)於玩具及禮品展覽會中,偵破1宗侵權玩具個案,拘捕了1人。

自從計劃於本年七月十日推出後,「陣」會員在參展前預先向「陣」提供其產品的版權或商標的資料,以供備存。展覽期間,一旦發生懷疑侵權活動時,海關人員可以根據業界備存的資料迅速核實和跟進,提升調查效率。

海關承諾於接獲展覽商有關侵權的舉報後24小時內採取迅速的執法行動。
海關會在玩具及禮品展覽會完結後與「陣」評估計劃的安排,以加強計劃的成效。

現時,海關已實施以下措施,加快偵查:

  1. 設立「專」線:海關與「陣」設立了電腦系統專用渠道,方便交換有關「陣」成員產品的版權或商標資料。
  2. 設立「專」案:海關設立了專案小組,專責處理展覽期間侵權的舉報。
  3. 設立「專」隊:專隊人員準備就緒,把不法分子繩之於法。

譚耀強說:「由於展覽一般只舉行數天,海關迅速處理有關侵權個案,能更有效打擊侵權活動。」

他補充:「香港的展覽侵權情況並不嚴重,而大部分參展商均奉公守法。實施計劃能有效阻止侵權活動,加強保護知識產權。」

任何人士觸犯《版權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4年及每件侵權物品罰款5萬元。


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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