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例第456章《消費品安全條例》規定製造商,進口商及供應商須確保他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供應的消費品符合一般安全規定。本條例適用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一般供應予私人使用或耗用的消費品(不包括條例附表所列的貨品)。
如發現懷疑不安全的消費品,你應該立即停止使用該產品,並致電舉報熱線 (852) 2545 6182 舉報。如身體不適,應請教醫生。
以下是可供參考的幾項產品安全使用貼士:
充電池
香薰油
家居化學品清潔劑
孭帶
消費者可從以下網站取得一些本地及國際近期的產品安全訊息:
除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的網站外,其他網站只以英文提供有關產品安全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