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確保及維持香港實施的各項貿易管制及進出口管制制度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從而履行國際義務, 並達到保障公眾健康和安全的目的;根據《進出口(登記)規例》(第60E章) 收取進出口報關單及報關費,以及根據《工業訓練(製衣業)條例》(第318章) 徵收成衣徵款。
簡介
香港海關(海關) 就有關簽發產地來源證、進出口戰略物品、儲備商品和其他禁運物品等的多個貿易管制制度執行相關法例, 並為遵行《化學武器公約》執行相關法例,以預防及偵查濫用這些制度的情況。海關亦負責收取進出口報關單、報關費及成衣徵款,並就上述各項制度執行相關的法定管制。執法工作包括:
- 巡查工廠及檢查裝運貨物, 確保公眾遵守規管簽發產地來源證及其他禁運物品進出口的法例;
- 對領有《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安排》) 的香港原產地證書 (原產地證書) 的貨物進行成本核查,以助確保只有符合附加值百分率規定的貨物才可享有《安排》下的關稅優惠;
- 在出入境管制站及公眾貨物裝卸區,突擊檢查受簽證管制或領有原產地證書的裝運貨物;
- 實施貨運檢查,確保公眾遵守規管進出口戰略物品及其他須領牌物品的法例;
- 進行檢查和核實工作,確保香港有效實施《化學武器公約》;
- 進行檢查工作,以執行對儲備商品的管制;
- 根據相關法例,收取進出口報關費及成衣徵款;
- 查核及評定進出口貨物的價值,以追收少付的進出口報關費及成衣徵款; 以及
- 調查違法個案,並提出檢控。
貿易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