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因無牌經營金錢服務被判罪成,今日(六月一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二萬元。
去年八月,海關人員對一名女子進行調查,她涉嫌利用社交平台無牌經營匯款業務。經深入調查後,海關人員發現有關匯款業務是透過該女子的銀行戶口進行。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士欲經營匯款及/或貨幣兌換服務必須先向海關領取牌照,否則該無牌經營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海關提醒消費者應光顧持牌的金錢服務經營者,持牌人登記名冊可於海關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系統網頁瀏覽:eservices.customs.gov.hk/MSOS/wsrh/001s1?request_locale=zh_TW。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無牌經營金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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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