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偵破漁船涉嫌走私有標記油類及配方粉案件(附圖)

2016年3月3日

香港海關昨日(三月二日)在南丫島對開海面偵破一宗漁船涉嫌走私案件,共檢獲約三萬六千公升懷疑有標記油類及十四點四公斤的配方粉,總值約十五萬元。

海關人員昨日傍晚在南丫島對開海面截查一艘漁船,在船上發現大量未列於載貨艙單的懷疑有標記油類及十四點四公斤的配方粉,並拘捕三名四十七至五十一歲男子,分別為船長及船員。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提醒漁船負責人,走私物品包括有標記油類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若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根據《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任何人士除非獲發出口許可證,否則不可從香港輸出供三十六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為容許輸出合理分量作私人用途,離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隨身行李中,輸出總淨重不超逾一點八公斤的配方粉。然而該人士須年滿十六歲,並且在過去二十四小時內沒有離開香港。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香港海關會繼續嚴厲打擊海上走私活動。市民如發現懷疑走私活動,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2016年3月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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