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呼籲市民切勿網上盜看電視節目

2006年6月9日

在世界盃賽事舉行期間,海關人員會加強執法打擊任何形式的侵犯版權活動,並密切監察網上情況。

海關發言人提醒市民,任何人在未得到版權擁有人的特許,在網上分發收費電視節目或任何侵犯版權複製品,可構成刑事責任。

根據現有的《版權條例》,任何人若在網上分發侵犯版權複製品至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的程度,會觸犯刑事條例,最高的罰則為監禁4年及就每份侵犯版權複製品罰款50,000元。

海關人員如在網上發現任何刑事侵犯知識產權活動,便會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此外,任何人在未得到版權擁有人的特許,下載版權作品,包括收費電視節目,可構成民事責任。有關收費電視節目的下載人士可遭版權擁有人民事索償。

發言人說,香港海關留意到有報道指市民可利用軟件在網上免費收看收費電視現場直播世界盃賽事,因此海關呼籲市民切勿參與此類盜看活動。

根據《廣播條例》,任何人士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進口、出售或任何未經批准的解碼器非法接收本地收費電視服務,屬刑事罪行,最高的罰則為罰款1,000,000元及監禁5年。

收費電視公司亦可向使用非法電視解碼器作商業用途或在家中盜看收費電視的市民,循民事途徑追討損失。

海關發言人調,於世界盃期間,海關人員會在所有邊境管制站加堵截任何類形的非法解碼器輸入香港。

市民可致電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刑事侵犯知識產權活動。


二○○六年六月九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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