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設立網站售賣盜版光碟,男東主被判監六個月

2006年5月24日

一間公司設立網站售賣盜版日本卡通電影及動畫光碟,該公司男東主及一名男僱員被海關「反互聯網盜版隊」人員拘捕及檢控。男東主今日(五月二十四日)被觀塘裁判法院裁定一項違反《版權條例》罪名成立,被判監禁六個月;男僱員亦被裁定兩項違反《版權條例》罪名成立,分別被判監禁三個月及四個月,同期執行。

此案件為同類案件被判刑罰最高的一宗。連同此宗案件,由二000年至今共有四十五宗互聯網盜版案件被法庭定罪。

案發於二00四年十一月一日,海關「反互聯網盜版隊」人員根據調查所得,在旺角區一間郵局內拘捕一名二十四歲男子,他當時正準備郵寄一批藏有盜版光碟的郵包。其後,海關人員在旺角區一間公司的辦公室內,檢獲約三千張盜版光碟及兩台電腦,並拘捕一名三十一歲男東主。

海關發言人今日(五月二十四日)提醒市民,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管有侵犯版權物品作出售用途,可被檢控,最高刑罰為監禁四年及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

發言人指出,自海關於二000年初成立首支反互網盜版隊以來,至今已偵破五十九宗案件,當中包括利用網站分發版權作品、經一般網站或拍賣網站售賣盜版或冒牌物品和使用點對點(P2P)程式分發版權作品。海關人員共檢獲逾九萬四千張盜版光碟及三千七百件冒牌物品,檢獲物品總值超過四百萬元,並拘捕六十九男二十五女。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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