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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提醒家長注意玩具有否潛在危險

2005年12月21日

海關發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提醒家長在聖誕節期間留意子女的應節玩具是否安全及有否潛在危險。他們亦需注意玩具上的有關窒息的雙語警告及電池使用說明指引。

這些玩具包括氣球、泥膠玩具套裝、泡泡槍、沙畫、玩具劍、擠壓軟性玩具、球類玩具套裝、玩具護士套裝、玩具火車套裝、玩具車、玩具飛機及其他電池操控玩具等。

最近,海關曾到52間出售聖誕玩具的零售店進行巡查,其後把19款不同種類的聖誕玩具樣本送交政府化驗所進行安全測試。

測試結果顯示六款玩具樣本是安全的。餘下樣本當中有十款未能符合《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及《規例》要求附貼有關窒息的警告、電池極性及電壓標示、和識別標記等標籤。

結果亦顯示一款玩具哨子,含鉛量為每千克410至590毫克,超出鉛的安全標準的每千克250毫克。一款用繩拖拉的玩具電話車,玩具上有繩子可被結成活結,對三歲以下兒童構成纏頸危險。另外,一款玩具車車輪旁的空隙則容易夾傷兒童手指。

由二○○四年十二月至二○○五年十一月,海關進行了1063次有關玩具安全的巡查。在這些巡查當中,海關發現有25項玩具不安全,並未能符合《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及《規例》的規定。有關玩具包括火箭、吹氣玩具、泥膠玩具套裝、玩具車輛、擠壓軟性玩具、浮水玩具、沙灘玩具、玩具槍、玩具電燈籠、熒光棒、萬勝節玩具及波子棋。

上述一些玩具未能通過結構安全測試,如尖角、利邊、小球、重金屬、包裝膠料及可移動部分的空隙測試。

當中的一款沙畫玩具,含鉛量為每千克460至580毫克,超出安全標準的每千克250毫克。

在同一期間,就供應未符合《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的玩具,海關亦檢控了一間公司和一名負責人,及向174間玩具銷售商發出書面警告。

以下是幾項供家長滨考的安全貼士:

  • 選購玩具時,留意標籤所示的合適使用年齡建議;不要選購只適合三歲以上小童玩的玩具給三歲以下小童玩;
  • 切記閱讀並遵照玩具上所附載的所有指示;
  • 含有波子及小球的玩具特別對三歲以下小童構成危險,因此應避免讓小童接觸波子及小球。家長亦需注意任何細小的玩具,及附有細小而可分拆組件的玩具,以防它們被兒童吞下或吸入鼻孔,引致窒息死亡;
  • 一些泥膠玩具套裝,泡泡槍、沙畫、玩具飛機及玩具劍可能存在一些可接觸到的尖角及利邊,對兒童構成刺傷或割傷危險;
  • 球類玩具套裝及玩具護士套裝可能含有細小物件對年幼兒童構成窒息危險;
  • 用於沙畫的顏料可能含高量的鉛而引致小童的腎臟受損害;
  • 由於未吹氣或已破氣球的碎片可引致八歲以下小童窒息的危險,因此應避免小童接觸未吹氣或已破氣球的碎片。同時,已破氣球的碎片亦應即時拋掉;
  • 確保玩具的電池安裝妥當,使小童無法取出;並切勿把新舊電池一併使用,或鹼性及碳性電池並用,或把可充電及不可充電的電池合用;
  • 扔掉所有沒有用途的玩具及兒童產品的塑膠包裝袋,因這些塑膠袋可引致幼小兒童窒息的危險;及
  • 任何玩具如必須在成人看管的情況下方可使用,或供玩耍的部分有尖角或鋒利之處,家長均須留意附載於該玩具的使用說明。

如發現懷疑不安全玩具及兒童產品,海關發言人呼籲市民致電海關24小時舉報熱線 2545 6182。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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