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一日)提醒進出口商於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以後裝運的進出口貨物,必須按照經修訂的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現行版報關。
有關修訂內容已刊載於二○○五年十二月九日出版的憲報,並將於二○○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這次修訂涉及137個貨物項目,主要包括紡織及成衣製品、食物及飲品、醫療器具、皮革及毛皮製品、機械及電動設備、傢具和塑膠及金屬製品。
海關發言人說,這些修訂採用了更合適的詳細分類及貨物中文名稱,使貨物分類更切合最新情況。
市民可經下列途徑免費獲取修訂表﹕
市民亦可聯絡政府統計處貿易分類組查詢(報關事宜查詢熱線﹕2877 1818﹔傳真﹕2824 2782﹔電郵﹕trade-declaration@censtatd.gov.hk)。
完
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