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就無牌經營找換店拘捕一對男女

2020年3月20日

香港海關今日(三月二十日)就本周初一宗涉嫌違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條例》)案件於深水埗拘捕兩名涉案男女。

海關於三月十六日及十七日暫時吊銷一名涉嫌違反《條例》金錢服務經營者共七間找換店的兩個經營牌照,並發現該名女經營者同時涉嫌於深水埗無牌經營一間找換店。

跟進調查後,海關今日再採取行動,於涉案找換店作進一步調查,拘捕該名涉嫌無牌經營找換店並已被暫時吊銷經營牌照的女子。

一名涉嫌參與案中找換店業務的男子亦於今日同時被捕。

被捕男女年齡分別為五十七及五十一歲,現正被海關扣查;海關於行動中亦同時撿取一批外幣找換紀錄和匯款紀錄進行調查。

涉案找換店分布於深水埗、旺角及長沙灣。海關本周初因案中金錢服務經營者涉嫌違反《條例》的發牌規定,未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包括就客戶作盡職審查(例如查核匯款人的身分及匯款用途等)及備存紀錄,以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以致其或不再屬經營金錢服務的適當人選而暫時吊銷其金錢服務經營牌照,即時生效。

海關已經提醒涉案人士,必須以適當方式處理尚未完成的交易及款項。

案件目前繼續沿《條例》方向進行偵查。

海關重申一向嚴格執行金錢服務經營者的監理工作,對金錢服務經營者進行合規視察和調查。各持牌金錢服務經營者必須遵守《條例》的規定,違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七年。消費者亦應光顧持牌的金錢服務經營者,持牌人登記名冊可於海關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系統網頁瀏覽:eservices.customs.gov.hk/MSOS/wsrh/001s1?request_locale=zh_TW

金錢服務經營者向顧客提供金錢服務時,亦必須遵守《商品說明條例》。如發現有任何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情況,海關會繼續採取相應的執法行動。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或《商品說明條例》的事宜。



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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