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人員在大埔及旺角拘3名毒品帶家

2005年8月9日

海關人員昨日(八月八日)分別在大埔及旺角採取一連串緝毒行動,拘捕3名毒品帶家,年齡介乎20至41歲。

他們檢獲180克海洛英、39克可卡因、35克氯胺酮及153粒硝甲西泮(俗稱五仔)毒品,零售價約為11萬元。

昨日下午五時四十分,海關毒品調查科人員在大埔太和火車站附近截查一名41歲懷疑毒品帶家,在他手持的膠袋內檢獲260個飲管狀膠包,內藏約110克海洛英。

隨後,海關人員在大埔搜查兩個住宅單位,再檢獲186個類似飲管狀膠包,內藏70克海洛英及兩包共重10克可卡因。

海關相信行動中所緝獲毒品原打算於大埔區分銷。

被捕41歲男子被控兩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及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將於明日(八月十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在另一項行動中,海關毒品調查科人員於晚上八時五十分在旺角通菜街一幢大嵆閣樓梯間截查一名24歲男子,在他身上搜出約1克可卡因。

海關人員在同一幢大嵆的一個住宅單位再檢獲28克可卡因、35克氯胺酮及153粒硝甲西泮(俗稱五仔)毒品,並拘捕一名20歲男子。

兩人涉嫌負責供應毒品至旺角一帶娛樂場所。

被捕兩人被控販運危險藥物罪,而24歲男子將會被加控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將於明日(八月十日)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發言人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人士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


二○○五年八月九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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