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修訂的進出口貨物分類表明年生效

2011年11月14日

海關今日(十一月十四日)提醒進出口人士於二○一二年一月一日或以後裝運的進出口貨物,必須按照「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二○一二年版報關。

有關修訂內容已於十一月十一日出版的憲報刊載,並將於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是根據世界海關組織所制定的貨物名稱及編號協調制度而編製。香港已於一九九二年全面採用協調制度。

二○○九年,世界海關組織對協調制度作出二百二十項修訂。為了確保香港的貨物分類制度能繼續與其主要貿易夥伴相容,香港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該修訂。

修訂主要涉及農業、化學、紙製品、紡織原料、賤金屬及機械等範疇。「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的修訂摘要及受影響貨物編號的對照表,可在政府統計處網站(www.censtatd.gov.hk/trader/declaration/index_tc.jsp)免費下載。

「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二○一二年版以中英文雙語一套兩冊編製,可於政府統計處網站
(www.censtatd.gov.hk/trader/declaration/index_tc.jsp)免費下載,亦可透過以下途徑購買全套或分冊刊物的印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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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4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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