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打擊廟街售賣冒牌貨

2005年4月15日

香港海關在過去三星期內先後採取八次名為「颶風」行動,以打擊在廟街售賣冒牌貨活動,並搗破兩個供應冒牌貨予廟街攤檔的儲存倉庫。

行動中,海關共檢獲約1,600件冒牌貨,總值約17萬元。兩名中國女子、一名印尼女子及三名香港男子被捕,年齡介乎24 至 38 歲。

連日來,海關人員不斷掃蕩在廟街售賣冒牌貨的零售攤檔,檢獲逾850件冒牌貨,總值約6萬元。兩名分別24歲及25歲的中國女子被捕。

海關人員於四月十一日搗破一個在廟街附近的住宅單位的冒牌手袋儲存倉庫,共檢獲約600多個冒牌手袋,總值約7萬元,並拘捕一名24歲印尼女子。

另外,海關知悉不法分子以貨品相片作招徠,利用廟街附近的麻雀聯誼會作掩飾,租用其房間作為儲存冒牌貨品倉庫。如有顧客需要才到倉庫提貨,以減低在掃蕩行動中的經濟損失。

海關人員逐於昨日 (四月十四日)採取行動,喬裝「雀友」租用麻雀聯誼會其中一房間作監視。行動中,海關在一房間內檢獲約150 隻冒牌手錶,總值約 4萬元,並拘捕了三名香港男子,年齡介乎29 至 38 歲。

海關發言人說:「由於此兩個冒牌貨倉庫主要是供應冒牌貨予廟街攤檔,因此海關在這次行動中已截斷這些攤檔的貨源,成功打擊在廟街售賣冒牌貨活動。」

他續說:「經過海關的連串行動,在廟街售賣冒牌貨品的活動已趨閃縮。不法分子現以不定時的營業時間售賣冒牌貨,只擺放冒牌貨相片供顧客選購,企圖逃避海關掃蕩。」

海關發言人強調海關仍會繼續進行嚴厲的掃蕩行動,以打擊區內售賣及儲存冒牌貨的非法活動。

任何人士若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5年及罰款50萬元。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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