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販售賣不足秤水果被判罰款

2011年9月8日

中秋節臨近,海關今日(九月八日)提醒市民小心不良商販售賣不足秤的貨品。

本年首八個月,共有七名水果商販因供應不足秤的水果予顧客,承認觸犯《度量衡條例》被定罪,被判罰款一千元至三千四百元不等。另有十名水果商販最近亦涉嫌違反相同罪行,將於稍後被檢控。

過去數月,海關人員多次喬裝買家在銅鑼灣、灣仔、香港仔、觀塘、旺角、佐敦、荃灣及元朗的水果檔購買提子、龍眼、荔枝、山竹、金桔和車厘子等水果。

調查發現該十七名水果商販中,其中一名流動水果檔小販使用不準確的量重器具秤量車厘子,其餘商販則以口述誇大貨品重量,抵觸《度量衡條例》。

根據政府化驗所的檢驗報告,該十七名水果商販所出售水果的實際重量較所宣稱的重量為輕,相差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不等。

海關發言人說:「海關人員會繼續嚴厲打擊商販『呃秤』的不法行為,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公平的營商環境。」

根據《度量衡條例》,任何人在按重量或度量供應貨物時,必須按淨重量或淨度量供應;假若貨物的實際重量或度量少於所宣稱的供應量,即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任何人如管有或使用不準確的度量衡器具作商業用途,即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二萬元。

海關呼籲市民如懷疑有觸犯《度量衡條例》的活動,請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2011年9月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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