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頭角管制站石涌檢查崗的海關人員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在兩輛從沙頭角村開出至上水的專線小巴上檢獲四袋共重31公斤的走私鮮豬肉及鮮雞肉。
目前暫未有人被捕,而食物環境生署稍後將銷毀該批走私鮮豬肉及鮮雞肉。
海關相信該批走私肉類將在本地出售,以應付因農曆年將至而增加的需求。
海關發言人說:「為打擊因農曆年關係而從內地走私肉類到本港的活動,海關邊境及口岸科人員在各口岸正進行一連串的打擊行動,並針對走私者的手法作出策略性的部署。」
他續說:「市民應從持牌的肉類店舖購買肉類。」
任何人士藏有可供出售的非法來源肉類,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完
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