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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公報

新聞公報

一名入境旅客處理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附圖)

2025年3月9日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處理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條例》),昨日(三月八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六個月及罰款。
  
海關人員於三月七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四十一歲的抵港男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四萬一千四百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十八萬六千元,應課稅值約十三萬六千元。該名抵港男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2025年3月9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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