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昨日(十二月十日)於荃灣和元朗、油塘,以及香港國際機場破獲三宗毒品案件,共檢獲約十五公斤懷疑氯胺酮、三十二點五公斤懷疑大麻花、兩公斤懷疑含有四氫大麻酚的軟糖及二百三十四支懷疑含有四氫大麻酚的電子煙,估計市值共約一千五百萬元,並拘捕三名懷疑涉案人士。
第一宗案件中,海關昨日上午在荃灣一帶進行緝毒行動,截查一名三十歲男子時,在其背包及手持的紙袋內檢獲約三百五十克懷疑大麻花和三十支懷疑含有四氫大麻酚的電子煙,遂把他拘捕。海關人員其後押解他到附近一個工廈單位進行搜查,在單位內檢獲六點六公斤懷疑大麻花、兩公斤懷疑含有四氫大麻酚的軟糖、二百零四支懷疑含有四氫大麻酚的電子煙及一批毒品包裝工具。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再帶該男子到他於元朗租用的村屋單位進行搜查,並在屋內檢獲約二十點五公斤懷疑大麻花。行動合共檢獲約二十七點五公斤懷疑大麻花、兩公斤懷疑含有四氫大麻酚的軟糖及二百三十四支懷疑含有四氫大麻酚的電子煙。
第二宗案件中,海關人員透過深入調查及資料分析,昨日在油塘搜查一個迷你儲存倉,於一批紙箱中的寵物食品包裝內發現共約五公斤懷疑大麻花。及後,海關於牛池灣拘捕一名三十七歲的懷疑涉案男子。
第三宗案件涉及一名昨日從德國法蘭克福飛抵本港的三十一歲男子。海關人員替他清關時,發現其寄艙行李內藏有一批用衣服包裹的懷疑氯胺酮,遂把他拘捕。
首宗案件的被捕人士已被控以三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名,明日(十二月十二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第二宗案件的被捕男子現正保釋候查。而第三宗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提醒公眾人士,大麻及四氫大麻酚屬《危險藥物條例》定明的危險藥物。除非符合《條例》的相關要求,否則進口含有大麻或四氫大麻酚的產品(包括食品或飲料)一律被禁止。市民須留意有關產品的包裝標示,以免誤墮法網。
根據《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販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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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