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於連鎖零售店集團檢獲逾八千八百件懷疑違規沐浴露及家居清潔用品(附圖)

2021年4月9日

香港海關昨日(四月八日)於一間連鎖零售店集團多個處所檢獲十四款合共八千八百○五件懷疑違規沐浴露、家居清潔劑和衣物漂白劑,涉案貨品包裝上的產品資料均沒有標示中文及英文的雙語警告或警誡字句,涉嫌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條例》)的附屬法例《消費品安全規例》(《規例》)。行動中檢獲產品估計市值共約四十萬元,一人被捕。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連鎖零售店集團位於荃灣和沙田的零售店鋪有多款懷疑違規家居清潔劑出售。海關人員隨即進行調查,從六間分別位於金鐘、鰂魚涌、旺角、荃灣和沙田的零售店鋪試購涉案共十四款產品。

經調查後,海關發現該些產品包裝上的產品資料沒有標示就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處置的中文警告或警誡字句,當中十二款只附有泰文警告或警誡字句,而另外兩款產品則只附有泰文及英文警告或警誡字句。

海關人員昨日採取行動,從涉案的連鎖零售店集團位於金鐘、鰂魚涌、旺角、深水埗、黃大仙、鑽石山、九龍城、牛頭角、青衣、荃灣、沙田、馬鞍山、將軍澳、大埔、粉嶺、屯門和元朗共二十五間分店,以及位於荃灣的貨倉檢獲涉案產品,零售價介乎六至九十五元。

連鎖零售店集團的一名三十三歲男董事被捕,目前正保釋候查。

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初步調查顯示,涉案產品由該連鎖零售店集團從泰國進口香港。海關將就涉案產品作進一步安全化驗,以確定是否符合相關安全標準。

除涉事的連鎖零售店集團外,海關亦巡查全港多個零售點,暫未再發現有涉案產品出售。

根據《規例》,凡消費品或其包裝標記有關於其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處置的警告或警誡,則該等警告或警誡須以中文及英文表達,而有關表達須清楚可讀和放置於消費品或包裝部分或穩固地加於包裝上的標籤或任何附於包裝內的文件的顯眼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如有懷疑不安全或違規消費品的資料,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



2021年4月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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