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三日)提醒進出口商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或以後裝運的進出口貨物,必須按照經修訂的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現行版報關。
有關修訂內容已刊載於十二月十日出版的憲報,並將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這次修訂涉及129個貨物項目,主要包括紡織及成衣製品、食物及飲品、藥物、塑膠製品和金屬製品。
海關發言人說,這些修訂採用了更合適的詳細分類,使貨物分類更切合最新情況。
市民可經下述途徑免費獲取修訂表﹕
(甲)電腦下載
經政府統計處網站 (http://www.info.gov.hk/censtatd/chinese/prod_serv/services/trade_decl_index.html)下載
(乙)傳真
致電政府統計處報關事宜查詢熱線2877 1818 索取
(丙)印刷本
可於政府統計處(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17樓及19樓) 及各個紙張轉電子報關服務站索取。
市民亦可聯絡政府統計處貿易分類組查詢(報關事宜查詢熱線:2877 1818﹔傳真﹕2824 2782﹔電郵﹕trade-declaration@censtatd.gov.hk)。
完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