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四月十五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檢獲約十二公斤懷疑含四氫大麻酚或大麻酚的產品,估計市值約兩萬元。
海關人員當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檢查兩件從美國到港的空運郵包,載有約九十件不同產品,包括糖果、個人護理用品和寵物食品,並發現部分產品含有懷疑四氫大麻酚或大麻酚。
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今日(四月二十一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拘捕一名三十七歲懷疑涉案男子。
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會繼續與香港郵政及物流業界保持緊密聯繫,以加強堵截利用郵遞或快遞渠道偷運毒品。
海關提醒公眾人士,四氫大麻酚及大麻酚屬《危險藥物條例》(《條例》)定明的危險藥物。除非符合《條例》的相關要求,否則進口含有四氫大麻酚或大麻酚的產品(包括食品或飲料)一律被禁止。市民應留意有關產品的包裝標示,以免誤墮法網。
根據《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販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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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