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汽車商人因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二手汽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今日(六月三十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監禁九星期,緩刑兩年及罰款一萬元。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汽車零售商向消費者出售一輛懷疑附有虛假里程表讀數(行駛里數)的二手汽車。
經調查後,海關發現一名汽車商人將有關二手汽車轉售給上述消費者時,里程表讀數顯示為約八萬公里,但其後證實該車輛的真實行駛里數已超過十五萬公里。
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商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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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