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加強宣傳提醒市民切勿攜帶違禁品及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附圖)

2023年1月6日

香港與內地即將有序恢復通關,香港海關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除了會在口岸派發「旅客過關小錦囊」提醒市民及旅客須留意切勿攜帶違禁品及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透過海關社交平台專頁和「香港海關跨境車輛清關資訊發布」微信公眾號,發放過關時需注意的資訊。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對所有違禁品及受管制物品的進出口均有嚴格規管。常見的違禁品及受管制物品包括危險藥物、精神藥物、受管制化學品、抗生素、槍械、彈藥、武器、爆竹煙花、戰略物品、未經加工鑽石、動物、植物、瀕危物種、電訊設備、野味、肉類、家禽、蛋類及配方粉。

藥物方面,旅客攜帶受管制藥物入境或出境,需要出示由衞生署簽發的許可證,否則可能被檢控,而有關物品亦可能被檢取。然而,若旅客在其個人隨身行李內攜帶藥物以供合理自用,可獲豁免領取許可證。

此外,若有關藥物被列為危險藥物、抗生素或第一部毒藥,亦須受《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抗生素條例》(第137章)或《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規管,須獲醫生處方才可攜帶過關。

另類吸煙產品方面,根據《2021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任何人士進口、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草本煙及任何相關的器具、零件及配件,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因應不少市民於農曆年前夕及假日期間到內地旅遊、探親及購置年貨,可能會誤帶違禁品及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海關特別提醒市民,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輸入沒有衞生證明書的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可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市民亦切勿在沒有許可證情況下進出口瀕危物種,例如蘭花、象牙、花旗參、乾海馬等物品。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

就其他進出口受管制物品及禁運物品的規定,市民可參閱海關製作的「旅客過關小錦囊」(www.customs.gov.hk/hcms/filemanager/tc/content_185/Smart_Guide_to_Passenger_Clearance_TC.pdf)及透過香港海關Facebook專頁(www.facebook.com/hongkongcustoms)、Instagram帳戶(www.instagram.com/hongkongcustoms),以及「香港海關跨境車輛清關資訊發布」微信公眾號,以獲取最新資訊。

此外,就通關後可能出現的水貨活動,海關會積極配合政府的部署,在各口岸加強執法,檢查出境市民和旅客有否攜帶受管制藥物出境,以及與深圳當局緊密聯繫,加大對水貨活動的調查和偵緝力度,並將相關情報通報入境事務處和警方採取行動。

2023年1月6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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