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與澳門海關聯合行動打擊海上走私活動(附圖)

2022年6月26日

​香港海關與澳門海關今年六月採取聯合執法行動,透過兩地情報交流,重點打擊海上走私活動。行動中,兩地海關合共檢獲市值估計超過一億一千萬元的走私物品,包括貴價食材、紅酒、電子產品和現金。

鑑於近期香港和內地執法部門嚴厲打擊快艇及跨境陸路走私活動,香港海關和澳門海關相信有不法分子為逃避執法部門的追查,轉用內河船由香港經澳門走私物品到內地,遂展開聯合執法行動予以打擊。

澳門海關六月十六日透過與香港海關的情報交流,截查一艘由香港出發往澳門的目標船隻,在船上檢獲一批市值約六千五百萬元的懷疑走私貨物,包括貴價食材和電子產品,並拘捕兩名年齡分別為四十歲和六十九歲的懷疑涉案男子。

香港海關則於六月十八日透過情報分析,在香港西面水域截查一艘前往澳門的內河船,在船上檢獲一批懷疑走私貨物,包括紅酒、美容針劑、配方奶粉和電子產品,估計市值約二千二百萬元。此外,海關人員亦發現走私分子利用船上的貨櫃走私現金,並檢獲約二千三百萬元。跟進調查後,香港海關拘捕兩名年齡分別為四十五歲和七十六歲的懷疑涉案男子。

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香港海關將根據《進出口條例》和《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作跟進調查。

香港海關會繼續與內地海關、澳門海關及海外執法機構保持緊密合作,透過情報交流和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跨境走私和清洗黑錢活動。

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不論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而相關犯罪得益亦可被沒收。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走私和清洗黑錢的活動。

2022年6月26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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