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打擊銷售侵權燈籠

2015年9月25日

香港海關於過去三個星期搗破多個涉嫌售賣侵權燈籠的批發點及零售點,共檢獲六百九十多件懷疑侵權燈籠。

海關根據版權持有人及市民舉報的資料,於過去三個星期在全港各區採取連串突擊搜查行動,共檢獲六百九十多件懷疑侵權燈籠,總值約四萬一千元,並拘捕四男八女。被捕人士現保釋候查。

版權及商標調查(行動)課監督黃炎沛今日(九月二十五日)表示,海關會繼續透過嚴厲的執法行動打擊侵權活動。市民選購貨物應光顧有良好商譽的店鋪。他亦提醒商戶,售賣侵權或冒牌物品屬嚴重罪行,須負上刑責。

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士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侵犯版權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四年及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士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及罰款五十萬元。

市民如有懷疑侵權活動的資料,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2015年9月2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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