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根據情報,昨日(十二月二十三日)在觀塘及牛頭角進行突擊搜查行動,搗破一個涉嫌貯存冒牌藥物、毒藥及含危險藥物成分的藥劑產品作銷售用途的批發集團。
海關初步估計,行動中檢獲藥物共約四十萬粒。一名四十九歲涉嫌為集團主腦的男子被捕。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行動)課監督黃炎沛今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在記者會上表示,由於聖誕及新年假期臨近,估計不法份子囤積大量藥物供應市場,海關會特別在節日期間,繼續透過嚴厲的執法行動打擊冒牌藥物,並與相關的政府部門及機構緊密合作。海關提醒商戶,管有冒牌藥物作商業用途屬嚴重罪行,違法者須負上刑責。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士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士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五百萬元。
市民如有懷疑售賣冒牌藥物的資料,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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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4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