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因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僱傭中介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日(六月十六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時被法庭下令向受害人賠償約六萬三千元。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名女子分別向兩名外籍家庭傭工聲稱自己受聘於已領有職業介紹所牌照的僱傭中介公司,並可以安排外籍家庭傭工的親友來港工作。
經調查後,海關發現該名女子並非受聘於任何已領有職業介紹所牌照的僱傭中介公司,在收取兩名受害人約三萬元和三萬六千元的中介費用後,亦沒有提供相關僱傭聘請服務或安排退款。
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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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