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個案成功檢控作出先誘後轉銷售行為美容公司女職員

2018年12月13日

一名美容公司女職員因作出先誘後轉銷售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社會服務令一百二十小時,這是首宗涉及美容服務業先誘後轉銷售行為的成功檢控個案。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名美容公司女職員涉嫌以不良營商手法銷售美容療程服務。

經調查後,海關發現該美容公司於網上以指明價格銷售美容療程服務。其後有消費者憑於網上購買的換領券到該美容公司要求使用相關美容療程時,該美容公司的女職員向該消費者促銷其他美容療程,並拒絕提供換領券上指明的美容療程服務。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就某服務作出按指明價格的購買邀請,但其後出於促銷不同服務的意圖而拒絕在合理時間內交付有關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2018年12月1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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