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海關)提醒市民非法進口大麻產品屬刑事罪行。
海關發言人今日(十一月十三日)表示,海關一向致力打擊販運危險藥物,根據香港法例嚴格執法。因應近來有個別海外司法管轄區將消遣用大麻合法化,海關特別提醒市民,大麻在香港屬受管制的危險藥物,非法進口大麻或含有受管制大麻素(例如四氫大麻酚)的產品,屬刑事罪行。
大麻及大麻植物含有的主要大麻素四氫大麻酚,屬《危險藥物條例》(香港法例第134章)管制的危險藥物。任何含有大麻或四氫大麻酚的產品(包括食品和飲料)亦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非法進口入香港、從香港出口、獲取、供應、製造、經營或處理危險藥物,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五百萬元。非法管有,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及罰款一百萬元。
海關發言人表示:「吸食大麻會上癮,亦會對身體造成嚴重傷害。在某些海外司法管轄區,可能有出售含有大麻或四氫大麻酚的產品,例如食品和飲料,市民如在當地購物,應留意有關產品的包裝標示,亦應注意當地有關大麻的法例,以免誤墮法網。市民必須注意,攜帶該些產品進入香港,即屬違法。」
海關一向密切留意有關各類危險藥物在其他地方的發展趨勢,並實施適當策略,於旅客及貨運方面,包括空運郵包及快遞貨物的清關過程,嚴格執法,確保有效打擊販運危險藥物的活動,堵截危險藥物流入香港。
海關同時呼籲市民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有關毒品的非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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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3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