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今日(二月十四日)公布過去兩星期就手杖及手杖傘進行巡查行動,勒令六間零售店鋪將五款共三十六件懷疑不安全的手杖及一款共三十八件懷疑不安全的手杖傘,儲存於指定的地方。
海關人員懷疑該等手杖及手杖傘可能因結構問題及強度不足而存在令使用者摔倒的危險,因此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條例》)。
海關將會對相關的手杖及手杖傘作出安全測試。
海關會繼續巡查行動,以保障消費者安全。
根據《條例》,任何人不得供應、製造或進口消費品,除非該等消費品符合該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否則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如有懷疑不安全消費品的資料,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或致函香港北角渣華道222號海關總部大樓14樓香港海關消費者保障科。
完
2018年2月14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