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經營者因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被判罪成

2017年12月13日

一名網店經營者因在營商過程中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嬰兒產品,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罪成,罰款三萬六千元。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家網店在網上展示多款附有虛假品牌聲稱的嬰兒產品作銷售用途。

經調查後,海關發現該網店在涉及二十四次交易當中,向顧客出售與其網頁所顯示品牌標籤不同的貨品。

海關呼籲消費者購買商品時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在網上購物時應審慎。

海關亦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2017年12月13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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