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檢獲走私象牙(附圖)

2010年9月10日

香港海關昨日(九月九日)在兩個運抵香港的貨櫃內檢獲共384支未列載貨艙單的象牙,總值約1,085萬元。

該批貨物由坦桑尼亞運往香港,報稱為277袋「乾鯷魚」。海關港口及海域科人員在青衣貨櫃碼頭檢查貨物後,發現內藏384支象牙(共重1,550千克)。海關人員根據初步調查,拘捕兩名涉案男子,分別46及48歲。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海關港口及海域科總指揮官陳志洪今日(九月十日)在簡報會上強調,走私屬嚴重罪行,海關會繼續加強打擊這些不法行為。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士若輸入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萬元及監禁七年。

此外,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士若非法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作商業貿易目的,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兩年。



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