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查獲漁船走私貨物案件

2010年3月20日

海關人員根據線報,昨晚(三月十九日)在筲箕灣避風塘發現一艘可疑本地漁船,船上男子把貨物收藏於漁獲艙內,該漁船其後離開避風塘向香港的東南方海域駛去。

在該漁船繼續朝向內地方向航行並趨近香港水界之際,海關巡邏船遂於果洲群島海域將該船截停,經搜查後在船上檢獲一批貨物,包括電腦硬盤、監控器材、液晶顯示屏幕、舊手提電話及手提電腦等貨物,總值約520萬元。

由於船長未能出示有效的載貨艙單,船上三名內地男子包括船長及兩名船員隨即被海關人員拘捕。現時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相信案中檢獲的貨物是準備運往內地惠東一帶。同時,海關發現涉案者套用假船牌作掩飾,以逃避執法人員的追查。

根據《進出口條例》,走私屬嚴重罪行,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七年。

海關會繼續加強海上巡邏,以堵截違禁品流入香港及致力打擊各種形式的海上走私活動。

海關呼籲,任何人士如發現懷疑走私活動,請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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