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打擊供應重量不足食品

2019年9月12日

​香港海關於八月十九日至九月六日期間就《度量衡條例》(《條例》)進行代號「月兔」的全港性巡查行動,針對酒樓食肆、海鮮檔和水果零售店三類店鋪進行試購行動,共發現十一宗懷疑違反《條例》的個案。

行動中,海關人員於香港各區共巡查十七間酒樓食肆、二十四個海鮮檔及五十六間水果零售店。

十一宗懷疑違例個案中,酒樓食肆及海鮮檔各佔四宗,水果零售店佔兩宗,另外亦處理了一宗經預先包裝冰鮮豬肉個案。

於四宗酒樓食肆案件中,其中一宗為海關人員於一家位於土瓜灣的海鮮酒家進行試購,點選一隻員工聲稱重五十兩的龍蝦作堂食。經檢測後發現龍蝦重量較聲稱少約十六點九兩,即百分之三十三點八。

於四宗海鮮檔案件中,其中一宗涉及一個位於長沙灣的海鮮檔。海關人員試購一斤海蝦,店員稱量海蝦後聲稱重十六兩,經檢測後發現海蝦的重量較聲稱少約零點三五兩,即百分之二點二。此外,店方所用針磅的讀數面面向店內,使顧客無法清楚看到讀數。

至於涉及水果零售店的兩宗案件中,其中一宗為海關人員到一間位於灣仔的店鋪試購兩磅車厘子,店員稱量後向海關人員索取相等於三十三點七八安士的價錢,但初步稱量發現只有二十八點六安士重,相差五點一八安士,即百分之十五點三。

此外,涉及凍肉店的一宗個案,海關人員於一間位於馬鞍山的凍肉店檢獲一百四十六包經預先包裝冰鮮豬肉類貨品,初步稱量發現全部貨品重量少於宣稱重量二兩至三點一九兩不等,或以百分比計算則介乎百分九點四三至二十六點零九。

海關今日(九月十二日)提醒商戶,根據《條例》,任何人在按重量或度量供應貨物時,必須按淨重量或淨度量供應;假若貨物的實際重量或度量少於所宣稱的供應量,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此外,任何人使用或管有任何偽誤或不完備的度量衡器具以作商業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元。而任何人未有讓顧客清楚看見稱量工具所顯示的重量,最高可被罰款五千元。

海關亦同時提醒消費者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而點選以重量供應的食品時,應在交易過程中留意稱量工具的讀數。

海關會繼續嚴厲打擊商戶供應重量不足貨物的不法行為,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公平的營商環境。

如發現有懷疑違反《條例》情況,市民可致電海關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作出舉報。



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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