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商戶因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記憶卡被判罪成

2019年8月15日

​一名網上商戶負責人因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記憶卡作售賣用途,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今日(八月十五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三千元。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網上商戶涉嫌出售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記憶卡。海關人員其後經網上交易平台進行試購行動,購買一款聲稱有128GB儲存容量的記憶卡。

經調查及專家測試後,證實該款記憶卡只有約31GB的儲存容量,即貨品所聲稱儲存容量的百分之二十四。

網上購物日趨普及,但存在一定風險。海關呼籲消費者在網上購物時應提高警惕,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並提醒網上商戶亦應遵守《條例》的規定。海關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網上不良營商行為。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2019年8月15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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