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今日(七月十六日)拘捕一名參茸海味店的男董事及一名男店員,他們涉嫌在銷售中藥材的過程中,向顧客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旺角一間參茸海味店店員於銷售中藥材期間,涉嫌以威迫手段,迫使顧客購買價值約七千元的中藥材。
經調查後,海關人員今日拘捕兩名分別二十八及四十二歲男子。
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男子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商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及行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則觸犯《條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完
2019年7月16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