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與衞生署採取聯合行動打擊冒牌疫苗(附圖)

2019年7月12日

香港海關與衞生署七月十日進行聯合行動,突擊搜查一所位於觀塘的醫務中心,檢獲約七十六盒懷疑冒牌疫苗及四十七盒含有第1部毒藥的疫苗,估計市值合共約二十八萬元。

衞生署早前接獲投訴,指有醫務中心使用懷疑有問題人類乳頭瘤病毒疫苗(又稱子宮頸癌疫苗),並可能涉及冒牌貨,因而轉介海關。海關在商標持有人協助下進行初步調查後,於七月十日與衞生署採取聯合執法行動,搜查一間位於觀塘區商業大廈內的醫務中心,檢獲該批懷疑冒牌及含有第1部毒藥的疫苗。

一名四十九歲的醫務中心男董事及一名三十三歲的男職員被捕。

海關及衞生署的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高級監督關建強及衞生署總藥劑師陳詩濤今日(七月十二日)在記者會表示,海關及衞生署會繼續加強執法,遏止應用冒牌疫苗的活動。

海關提醒消費者應小心選擇信譽良好的醫務中心,如懷疑疫苗是冒牌貨,應先向有關商標持有人或其代理商查詢。同時,海關亦提醒醫務中心於採購疫苗時應小心謹慎,管有冒牌物品作任何商業用途屬嚴重罪行,須負上刑責。

衞生署呼籲市民若接種子宮頸癌疫苗後有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根據世界衞生組織的建議,子宮頸癌疫苗接種的主要對象應為九至十四歲仍未性活躍的青少年女性。市民如有懷疑是否需要接種或補打相關疫苗,應諮詢醫護人員意見。此外,註冊醫護人員亦應只向持牌藥物批發商購買已註冊的藥劑製品。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此外,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2019年7月1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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