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及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近日加強相關海陸空貨物的清關檢查及抽樣化驗工作,並到市面零售點作聯合巡查,保障市面上出售的大閘蟹符合相關的法例規定及標準。
海關及食環署人員近日舉行聯合行動,除了在機場及各邊境管制站加強抽查大閘蟹及堵截非法進口大閘蟹外,亦在市面加強巡查監察大閘蟹的售賣情況,包括查核大閘蟹的來源,以及從多間大閘蟹零售商抽取樣本作測試(包括二噁英及二噁英樣多氯聯苯、染色料和金屬雜質)。
海關一直與食環署保持緊密的情報交流及合作,並適時採取聯合行動以打擊非法進口食物活動。海關亦非常重視保障消費者權益,一旦在市面發現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的活動,海關會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至目前為止,並沒有發現蟹隻產地來源資料與聲稱不符的情況。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任何人不得進口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此外,商戶不能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任何貨品或服務;或供應或要約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服務。違反《條例》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此外,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任何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食環署指,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規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合供人食用。若觸犯有關法例,可被判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海關及食環署表示會繼續密切注視銷售大閘蟹的情況,如有需要,會繼續加強聯合巡查,並提醒業界切勿進口或售賣來歷不明的大閘蟹。消費者購買大閘蟹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市民若購入懷疑虛報產地的大閘蟹,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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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4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