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發言人今日(十一月十八日)提醒進出口人士,於二○一四年一月一日或以後裝運的進出口貨物,必須按照經修訂的「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現行版報關。
有關修訂內容已於十一月十五日的憲報刊載,並將於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是次修訂涉及四十四個貨物項目,主要包括食品、化學產品、石製品、機械及電動設備。
這些修訂採用了更合適的詳細分類及貨物名稱,使貨物分類更切合最新情況。
進出口人士可經以下途徑免費索取修訂表︰
如有查詢,請致電政府統計處貿易分類組貨物編號查詢熱線3178 8933,或傳真至2824 2782,或發電郵至trade-declaration@censtatd.gov.hk。
完
2013年11月18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