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出售虛假商品說明保健產品被判罪成(附圖)

2013年10月3日

一間健康產品供應商,因供應附有及管有虛假商品說明的保健產品作售賣用途,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日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今日(十月三日)被法庭判罰十一萬二千元,總值一百三十八萬元的涉案貨品亦被充公。

海關提醒商戶應盡力確保出售的產品符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

在這宗案件,海關根據資料,懷疑有關產品附有虛假商品說明,並於去年八月就一款名為「化糖貼」的保健產品展開連串調查行動。經調查後發現該產品由涉案供應商供應予一連鎖零售集團在香港獨家發售,產品在中國內地生產,但包裝上附有「香港製造」和獲得「德國TUV醫學歐盟認證」的失實聲稱。

行動中,海關檢獲合共6 023盒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化糖貼」。檢獲的產品全部訛稱獲得「德國TUV醫學歐盟認證」,當中5 630盒同時失實標示為「香港製造」。

海關發言人表示,海關會繼續致力打擊售賣附有虛假商品說明貨品的不法活動,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此外,發言人亦提醒商戶留意《商品說明條例》於今年七月十九日起實施的新修訂,條例的適用範圍已由貨品擴至服務方面,而不良營商手法的規管亦包括誤導性違漏、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餌誘式廣告宣傳、先誘後轉銷售行為、不當地接受付款。

市民如要舉報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事宜,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



2013年10月3日(星期四)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