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今日(五月二十四日)建議市民停止使用一款具潛在危險的汽車充電器。測試結果顯示該汽車充電器有潛在的火警危險。
海關人員早前從一零售商試購該款沒有品牌及型號的汽車充電器作安全測試,發現該款產品未能符合國際電工委員會的相關安全標準。測試結果顯示,該產品的塑料外殼未能於耐熱及防火方面提供足夠保護,可能存在火警的風險。
此外,該產品亦未能符合相關標準的標籤要求,即印上品牌及型號以供消費者參考。
海關人員今日向該零售商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其繼續出售該款汽車充電器。
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的規定,任何人士不得供應、製造或進口消費品,除非該等消費品符合該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否則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香港海關提醒市民應光顧有信譽的店鋪,選購有識別標記、型號及有質素的汽車充電器,以減低購入不安全產品的風險。
市民如有懷疑不安全消費品的資料,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或致函香港北角渣華道222號海關總部大樓14樓香港海關消費者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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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