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式酒樓因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食品被判罪成

2017年5月8日

一間中式酒樓在營商過程中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食物,今日(五月八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被判罰款五千元。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於去年八月到該酒樓進行試購行動,發現餐牌上有一款註明附有鮑魚的炒飯。經政府化驗所檢測後,證實該款炒飯內並未附有鮑魚,與餐牌上顯示的商品說明不符。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2017年5月8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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