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日式連鎖餐廳因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燒烤自助餐,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今日(三月十五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三萬六千元。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於去年五月到該店進行試購。經調查後發現,該連鎖餐廳並沒有向顧客提供部分食物及飲品,與廣告內容不符。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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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