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發言人今日(十一月十四日)提醒進出口人士,於二○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以後裝運的進出口貨物,必須按照「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2017年版」報關。
2017年版分類表已於十一月十一日出版的憲報刊載,並於二○一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以代替現行的2012年版分類表及其後的按年修訂。
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是根據世界海關組織所制定的貨物名稱及編號協調制度(協調制度)而編製。香港已於一九九二年全面採用協調制度。
2017年版分類表已加入世界海關組織提出的二百四十二項修訂,使香港的貨物分類制度能繼續與主要貿易夥伴一致。
修訂主要涉及農業、化學產品、木材、紡織原料、賤金屬、機械及運輸設備部分。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的修訂摘要及受影響貨物編號的對照表,可於政府統計處網站(www.censtatd.gov.hk/trader/declaration/index_tc.jsp)免費下載。
「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2017年版」以中英文雙語一套兩冊編製,並以電子形式出版。這套刊物可於政府統計處網站(www.censtatd.gov.hk/trader/declaration/index_tc.jsp)免費下載。
有關貿易分類的查詢,請聯絡政府統計處貿易分類組:
貨物編號查詢熱線:3178 8933
圖文傳真:2824 2782
電郵:trade-declaration@censtat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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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