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今日(十月十五日)拘捕兩名健身中心董事及兩名職員,他們涉嫌使用具威嚇性營業行為銷售健身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位於灣仔的健身中心有職員以進行問卷調查為由,分別要求五名顧客在平板電腦上填上個人資料及簽署以作紀錄,其後表示有關電子表格為一份健身合約,強迫顧客付款。他們涉嫌在銷售健身服務的過程中,對顧客施加不當影響,以具威嚇性的銷售手法迫使顧客購買健身服務。
經調查後,海關人員今日拘捕四名男子,年齡介乎二十三至三十九歲,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提醒商戶必須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則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在購買服務前,不應輕易地將身份證或信用卡交予銷售人員。如未清楚了解服務的內容和價錢,或不欲購買有關服務,應堅決拒絕簽署任何銷售文件。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及行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即觸犯《條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海關強調,一直非常重視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絕不容忍健身中心的不良營商手法,並將繼續予以嚴厲打擊。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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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