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零售商戶因應用虛假商品說明於貨品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今日(十二月九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七千五百元。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旺角一間零售商戶涉嫌作出虛假聲稱,即該商戶已連續多年為「正版正貨承諾」計劃(「計劃」)的會員,並於店鋪張貼「計劃」的標誌。經調查後,海關發現該商戶從未獲批准為「計劃」的會員。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任何貨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如欲查詢更多關於「計劃」的商戶資料,可瀏覽www.nofakes.hk或下載「正版正貨承諾」店鋪搜尋流動應用程式。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專用舉報罪案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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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