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十一月二十五日及昨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及葵涌檢獲一批懷疑毒品,包括大麻花、大麻精和「搖頭丸」等,估計市值共約六十萬元。
海關人員於上述兩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檢查兩個分別由波蘭及荷蘭抵港的郵包,在郵包內檢獲約五十五克懷疑大麻精及約五十五克懷疑「搖頭丸」。
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昨日在葵涌一個住宅單位先後拘捕三名懷疑涉案男子,年齡介乎十九至二十三歲,並在單位內再檢獲約一點一公斤懷疑大麻花、約七百八十克懷疑「迷幻蘑菇」和約三百一十克其他懷疑毒品,包括阿普唑侖、「毒郵票」(即含有麥角二乙胺的郵票)和俗稱「浴鹽」的卡西酮等,以及一批毒品包裝工具。海關相信行動已成功搗破一個懷疑毒品分銷中心。
案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海關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此外,市民亦要避免將個人資料或地址交予他人以作收取郵包或貨物用途。
根據《條例》,大麻及四氫大麻酚屬定明的危險藥物。除非符合《條例》的相關要求,否則進口含有大麻及四氫大麻酚的產品(包括食品或飲料)均屬違法。
完
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