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十月二十六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檢獲約十六點三公斤懷疑大麻花,估計市值約三百八十萬元,並於昨日(十月二十九日)於屯門拘捕一名十六歲男子。
海關當日在機場檢查一件從加拿大到港,報稱載有能量棒的空運郵包,在十六盒能量棒的包裝盒內發現案中懷疑大麻花。
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昨日在屯門拘捕案中男子。
被捕男子已被控以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名,將於明日(十月三十一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會繼續與香港郵政及物流業界保持緊密聯繫,以加強堵截利用郵遞或快遞渠道偷運毒品。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根據《條例》,大麻及四氫大麻酚屬定明的危險藥物。除非符合《條例》的相關要求,否則進口含有大麻或四氫大麻酚的產品(包括食品或飲料)一律被禁止。市民須留意有關產品的包裝標示,以免誤墮法網。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販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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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