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今日(十月十二日)搜查一間藥房,檢獲三樽懷疑附有虛假成分說明並含有毒甲醇成分的消毒酒精,並拘捕該藥房一名董事。海關呼籲市民馬上停用該款消毒酒精,商戶如有出售,亦應立即下架。
海關早前於長沙灣一間藥房試購一款標示含有百分之九十五乙醇並以透明膠樽作銷售的消毒酒精,零售價每樽九十元。海關人員隨後把該款消毒酒精的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進行化驗,以確定其成分及安全性。
海關日前接獲化驗結果,顯示該款消毒酒精含有高達百分之九十的甲醇,乙醇含量則只有少於百分之二點七。
根據化驗結果,涉案消毒酒精的乙醇含量與產品說明不符,而且含有毒甲醇成分,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及《消費品安全條例》。
海關知悉化驗結果後,隨即部署執法行動,並於今日搜查該藥房,檢獲三支懷疑附有虛假成分說明的消毒酒精,以及拘捕一名四十八歲藥房男董事。
除搜查涉案藥房外,海關人員亦同時巡查全港各區共二百九十個零售點,暫未有發現該款消毒酒精出售。
海關將會就所檢獲的消毒酒精產品再作進一步化驗,以確定安全性。
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提醒市民,於購買消毒酒精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今次試購行動是「守護者」特別執法行動的一部分。行動於今年一月二十七日開始,截止今日為止,「守護者」行動已經持續接近九個月,其間出動超過六千人次的海關人員,於全港各區零售點巡查超過三萬八千間次。行動將持續進行。
海關嚴正提醒商戶切勿以誤導性手法銷售商品、售賣附有虛假產地說明的物品,以及售賣不安全消費品。海關如發現有商戶作出任何涉嫌違反相關條例的活動,會立即採取執法行動,有足夠證據會作出檢控。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任何人如進口、製造或供應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規定的消費品,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專用舉報罪案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或《消費品安全條例》的活動。
完
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