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過去兩個月採取執法行動,打擊公司在業務過程中使用盜版電腦軟件。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有公司涉嫌使用盜版軟件,於是展開調查。行動中,海關共搜查七間公司,檢獲三十五台載有盜版軟件的電腦,當中包括操作系統軟件、辦公室應用軟件和設計軟件,總值約十三萬元。涉案公司業務包括設計、刊物出版和廣告。海關共拘捕十二人,年齡由二十八至五十八歲,其中包括十一名公司董事和一名職員。各人獲准保釋候查。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行動)課監督關煜群今日(十一月五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公司使用盜版電腦軟件情況近期有輕微上升趨勢,顯示這些機構對使用正版電腦軟件的意識薄弱,海關會密切留意「機構盜版」的情況,有需要時會加強打擊。海關亦與軟件業界加強溝通,收集情報,部門自二○○三年起已與商業軟件聯盟合作推出舉報獎賞計劃,鼓勵公眾檢舉使用盜版軟件活動。
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在業務過程中管有侵犯版權的物品,不論該業務是否涉及侵犯版權物品的交易,均會構成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四年及就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
海關提醒機構董事或合夥人應尊重知識產權,切勿使用盜版軟件或其他侵權作品。如機構觸犯了管有侵權電腦軟件、電影、電視劇、音樂錄音或錄像作業務用途的罪行,則其董事或合夥人亦可能須負上刑責。
市民如發現有任何侵權活動,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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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5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