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藥房東主因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口罩,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今日(九月二十三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二千元。
海關人員早前進行代號「守護者」的全港性大規模防疫產品巡查執法行動期間,於灣仔一間藥房試購一款印有「CSi」字樣的外科口罩,當時該名藥房東主聲稱口罩於廣州生產。
經調查後,海關確認該批口罩的產地為香港,與所聲稱的不符。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或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消費者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海關高度重視外科口罩的商品說明及其安全。「守護者」行動將會持續進行,以確保市面上出售的外科口罩符合《條例》及《消費品安全條例》。如發現涉嫌違規情況,會立即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專用舉報罪案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或《消費品安全條例》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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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3日(星期三)